適用范圍
1、本規(guī)范適用于已經或計劃獲得有機產品認證,及標貼有機認證標志的下列產品:
(1)未加工的農作物產品;畜禽以及未加工的畜禽產品;
(2)用于人類消費的農作物、畜禽的加工產品;
(3)飼料、配合飼料以及飼料原料;
(4)水產養(yǎng)殖及其產品;
(5)紡織品;
(6)肥料和植物保護產品;
(7)蜜蜂和蜂產品;
(8)野生植物產品。
2、申請有機認證的產品必須接受認證機構對其整個生產過程的有機認證檢查,認證過程持續(xù)到其產品完成終包裝或標識。
必須接受有機認證檢查的活動主要包括:
(1)農業(yè)生產(在農業(yè)生產基地進行的生產活動,包括植物生產和畜禽養(yǎng)殖);
(2)水產養(yǎng)殖;
(3)配制或加工(保存和/或加工農產品的操作,含屠宰和切割畜禽產品);
(4)包裝;
(5)標識(包裝、文件、說明、標簽上的任何與有機認證有關的文字、商標商品名稱、圖形或符號);
(6)產品貯藏(終包裝的產品除外);
(7)產品貿易。
當產品的所有者負責貯藏和運輸未終包裝的產品時,對其所有者實施的認證檢查應包括對未終包裝產品的貯藏和運輸的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