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供下列資料:
1 拆除工程的有關圖紙和資料;
2 拆除工程涉及區(qū)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設施分布情況資料。
建設單位應負責做好影響拆除工程施工的各種管線的切斷、遷移工作,當建筑外側有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時,應與有關部門取得聯(lián)系,采取防護措施,確保后方可施工。
建筑單位應在拆除工程開工前15日,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1 施工單位資質登記證明;
2 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比鄰建筑的說明。
3 拆除施工組織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
4 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在法律實踐中,企業(yè)拆遷補償主要分為三部分:
(1)拆遷資產(chǎn)補償,包括無法搬遷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著物,以及確因搬遷而發(fā)生損失的機器設備而生的補償;
(2)拆遷費用補償,包括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發(fā)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設備調試修復費用以及物資的拆卸、包裝和運輸、解聘員工補償費等費用;
(3)基于拆遷政策發(fā)生的獎勵費用,包括速遷費、拆遷獎勵費等。
城市建筑垃圾的處理呈現(xiàn)以下幾個問題:
①建筑垃圾分類收集的程度不高,只能是絕大部分進行混合收集。
②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低。
③我國建筑垃圾處理及資源化利用技術水平落后,城市建筑垃圾處理多采用直接填埋的處理方式,既占用土地又污染環(huán)境。
④城市建筑垃圾處理投資少,政策法規(guī)措施還不健全,建設工作者的環(huán)保意識不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