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號燈是指揮交通運行的信號燈,一般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交通信號燈分為:機動車信號燈、非機動車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方向指示指示燈(箭頭信號燈)、車道信號燈、閃光警告信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信號燈。
人的視網(wǎng)膜含有桿狀和三種錐狀感光細胞,桿狀細胞對黃色的光特別敏感,三種錐狀細胞則分別對紅光、綠光及藍光敏感。由于這種視覺結(jié)構(gòu),人容易分辨紅色與綠色。雖然黃色與藍色也容易分辨,但因為眼球?qū)λ{光敏感的感光細胞較少,所以分辨顏色,還是以紅、綠色為佳。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
機動車信號燈是由紅色、黃色、綠色三個無圖案圓形單位組成的一組燈,指導(dǎo)機動車通行。
非機動車信號燈是由紅色、黃色、綠色三個內(nèi)有自行車圖案的圓形單位組成的一組燈,指導(dǎo)非機動車通行。
綠燈亮?xí)r,準許車輛通行,但轉(zhuǎn)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黃燈亮?xí)r,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xù)通行。
紅燈亮?xí)r,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shè)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yīng)當(dāng)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指示通行。
紅燈亮?xí)r,右轉(zhuǎn)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自行車三輪車
轉(zhuǎn)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通過陡坡,橫穿四條以上機動車道或途中車閘失效時,須下車推行。
不準雙手離把,攀扶其它車輛或手中持物。
不準牽引車輛或被其它車輛牽引。
不準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騎三輪車不準并行。
未滿16周歲的人,不準在道路上趕畜力車。
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