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標志分類
交通標志分為主標志和輔助標志兩大類。
主標志
警告標志:警告車輛、行人注意危險地點的標志。
禁令標志: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志。
指示標志: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
指路標志: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
旅游區(qū)標志:提供旅游景點方向、距離的標志。
道路施工標志:通告道路施工區(qū)通行的標志。?
輔助標志
附設在主標志下,起輔助說明作用的標志。
警告標志
1警告標志的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案。
2 警告標志的形狀為等邊三角形,頂角朝上。
3 警告標志的尺寸代號,如圖1所示。其邊長、邊寬的小值根據道路計算行車速度,按表1選取。
指示標志
起指示作用。共有29類。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顏色為藍底、白圖案;形狀分為圓形、長方形和正方形;設置在需要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路段或交叉口附近。
指路標志
起指路作用。共有146種。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顏色除里程碑、百米樁外,一般為藍底、白圖案;高速公路一般為綠底、白圖案;形狀除地點識別標志、里程碑、分合流標志外,一般為長方形和正方形。設置在需要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路段或交叉口附近。
結構設計
1、設計基本風速應采用當地平坦空曠地面,離地面lOm高,重現期為50年lOmin平均風速值,并不得小于22m/s。
2、交通標志結構應按承載能力極限狀態(tài)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tài)進行設計,并應同時滿足構造和工藝方面的要求。
3、交通標志的結構重要性系數可分為兩個等級:
(1)位于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七的懸臂式、門架式交通標志,結構重要性系數
(2)位于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上的其他類型的交通標志及位于其他等級公路上的交通標志,結構重要性系數Y。=0.9。
4、交通標志結構的荷載計算與組合、極限狀態(tài)設計方法、地基基礎的設計應符合現行《公路橋涵設計通用規(guī)范》( JTC D60 )、《公路橋涵地基與基礎設計規(guī)范》(JTJ 024)、《鋼結構設計規(guī)范》(JB 50017)和《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 JB 5768)等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