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演出中,燈光的強度、色彩、照明區(qū)的分布,燈光的運動等都具有較大的可塑性與可控性。舞臺燈光的藝術效果是隨著演出的進展、舞臺氣氛的不斷變換而展現的。舞臺燈光是空間藝術與時間藝術的結合體,舞臺燈光的歷史發(fā)展是同戲劇的演變以及科學技術的進步密切相聯(lián)的。
舞臺燈光(illuminationofstage):是利用燈光手段為舞臺照明并為人物、景物造型的藝術,又稱舞臺照明。其作用是根據演出要求,按照舞臺美術的整體構思,運用舞臺燈光的技術設備及手段配合演員表演,塑造舞臺上的視覺形象。
舞美既是空間藝術又是時間藝術。在人物與景物造型方面無不具有空間特性。首先人物造型是依附于三維的演員身上,而景物造型則為演員表演提供必要的空間環(huán)境,景片平臺、道具等皆需占有空間。在演出的全過程中,時間在不斷流動變換,人物造型也隨角色行動而變化。人物景物皆須隨著劇情發(fā)展而顯示出時間的推移。
舞臺美術是戲劇和其他舞臺演出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布景、燈光、化妝、服裝、效果、道具等。它們的綜合設計稱為舞臺設計。其任務是根據劇本的內容和演出要求,在統(tǒng)一的藝術構思中運用多種造型藝術手段,創(chuàng)造出劇中環(huán)境和角色的外部形象,渲染舞臺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