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航空活動首先投入軍事領域,而后才轉為民用。現代戰(zhàn)爭中制空權的掌握是取得戰(zhàn)爭主動地位的重要因素。因此很多國家在法律中規(guī)定,航空運輸企業(yè)所擁有的機群和相關人員在平時服務于國民經濟建設,作為軍事后備力量,在戰(zhàn)時或緊急狀態(tài)時,民用航空即可依照法定程序被國家征用,服務于軍事上的需求。
航空運輸所提供的產品是一種特殊形態(tài)的產品一一“空間位移”,其產品形態(tài)是改變航空運輸對象在空間上的位移,產品單位是“人公里”和“噸公里”,航空運輸產品的商品屬性是通過產品使用人在航空運輸市場的購買行為后實現的。
航空運輸的貨物重量按毛重計算。計算單位為公斤。重量不足1公斤,按1公斤算,超過1公斤的尾數四舍五入。非寬體飛機裝載的每件貨物重量一般不超過80 公斤,體積一般不超過40 * 60 * 100厘米。 寬體飛機裝載每件貨物重量一般不超過250公斤。體積一般不超過250 * 200 * 160厘米. 超過以上重量和體積的貨物,由西北公司依據具體條件確定可否收運。每公斤的體積超過6000立方厘米的貨物按輕泡貨物計重。輕泡貨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計量。
電子商務在航空運輸領域的應用集中在電子客票,電子客票是航空運輸電子合同的表現。電子合同是一種采用數據電文形式的書面合同,承諾人通過數據信息形式發(fā)送要約,采用到達生效主義,承諾一經到達要約人處合同當即成立,并經承諾人確認生效。但是電子客票在中國現行航空法律框架下不是“客票”,其訂立程序也和現行法律規(guī)定有沖突,有待通過已經頒布的,于2010年7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解決。按照我國《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新法優(yōu)于老法”的觀點,我們相信有了法律的保障,我國在航空領域的電子商務會發(fā)展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