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票銀行不在企業(yè)當地時:
1、企業(yè)提供清晰票面及背書復印件、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款收款單位名稱、帳戶、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大額支付號,傳真給貼現業(yè)務經辦機構。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yè)務經辦機構發(fā)電函或通過大額支付系統(tǒng)向出票銀行查詢,一般在 個工作日內回復。
3、企業(yè)準備好匯票原件,蓋好背書章,在鄰近銀行打款,貼現銀行驗證匯票原件,即電話通知自己銀行通過大額支付系統(tǒng)劃款,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款約 分鐘到帳。
4、企業(yè)確認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款到帳,即交易完成。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優(yōu)點:1、對于賣方來說,對現有或新的客戶提供遠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銷售額,提高市場競爭力。
2、對于買方來說,利用遠期付款,以有限的資本購進更多貨物,限度地減少對營運資金的占用與需求,有利于擴大生產規(guī)模。
3、相對于貸款融資可以明顯降低財務費用。
銀行會計部門對銀行信貸部門審查的內容進行復核,并審查匯票蓋印及壓印金額是否真實有效。審查無誤后,按規(guī)定計算并在貼現憑證上填寫貼現率、貼現利息和實付貼現金額。
其中:
貼現率——是國家規(guī)定的月貼現率;
貼現利息——是指匯票持有人向銀行申請貼現面額付給銀行的貼現利息;
實付貼現金額——是指匯票金額(即貼現金額)減去應付貼現利息后的凈額,即匯票持有人辦理貼現后實際得到的款項金額。
按照規(guī)定,貼現利息應根據貼現金額、貼現天數(自銀行向貼現單位支付貼現票款日起至匯票到期日前止的天數)和貼現率計算求得。用公式表示即為:
貼現利息=貼現金額×貼現天數×日貼現率
日貼現率=月貼現率÷30
貼現單位實得貼現金額則等于貼現金額減去應付貼現利息,用公式表示為:
實付貼現金額=貼現金額-應付貼現利息
銀行會計部門填寫完貼現率、貼現利息和實付貼現金額后,將貼現憑證第四聯加蓋“轉訖”章后交給貼現單位作為收賬通知,同時將實付貼現金額轉入貼現單位賬戶。
貼現單位根據開戶銀行轉回的貼現憑證第四聯,按實付貼現金額作銀行存款收款賬務處理。
貼現單位的出納員應根據匯票的內容逐項填寫上述 “貼現憑證”的有關內容,如貼現申請人的名稱、賬號、開戶銀行,貼現匯票的種類、發(fā)票日、到期日和匯票號碼,匯票承兌人的名稱、賬號和開戶銀行,匯票金額的大、小寫等。
其中,貼現申請人——即匯票持有單位本身;
貼現匯票種類——指是銀行承兌匯票還是商業(yè)承兌匯票;
匯票承兌人, 銀行承兌匯票 為 承兌銀行 即付款單位開戶銀行,
商業(yè)承兌匯票 為 付款單位自身;
匯票金額(即貼現金額)——指匯票本身的票面金額。
填完貼現憑證后,在聯貼現憑證“申請人蓋章”處 和 商業(yè)匯票第二聯、第三聯背后加蓋預留銀行印鑒,然后一并送交開戶銀行信貸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