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四個等級特級、一級、二級、三級,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十二個類別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 七、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 二、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 八、冶煉工程施工總承包 三、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總承包 四、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 五、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 六、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 十二、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
一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yè)、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yè)、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yè)、民用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yè)、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yè)、民用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一級資質標準 1.1.1 企業(yè)資產(chǎn) 凈資產(chǎn) 1 億元以上。 1.1.2 企業(yè)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jīng)歷,且具有結構專業(yè)高級職稱;建筑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30 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yè)齊全。 1.1.3 企業(yè)工程業(yè)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4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項或地上18-24層的民用建筑工程2項; (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筑物工程 1 項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構筑物工程 2 項; (3)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 30 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 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 30-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項。
《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標準》 [1] 分三部分:施工總承包企業(yè)資質等級標準包括12個類別,一般分為四個等級(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專業(yè)承包企業(yè)資質等級標準包括36個類別,一般分為三個等級(一級、二級、三級)、勞務分包企業(yè)資質不分類別與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