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耐火等級要與改建后的建筑功能相符合,這是改建工程中常被忽略的問題。建筑的使用功能、層數(shù)、面積發(fā)生變化,原設計的耐火等級有可能滿足不了新功能的需要。比如將普通的高層旅館改變?yōu)樵O有空調系統(tǒng)的高級旅館時,該建筑由二類高層建筑變?yōu)橐活惛邔咏ㄖ?,其耐火等級要求也相應發(fā)生變化;再如將普通工業(yè)廠房改為甲、乙類廠房時也會遇到同樣的問題。同時,在結構設計中還要考慮建筑的使用年限以及作用在各構件的荷載變化的影響,尤其是鋼制構件還要進行疲勞計算。提高構件耐火等級的方法有許多種,比如增加混凝土構件保護層厚度,改進裝飾裝修材料,對耐火能力較差部位進行防火處理等,在設計中可根據實際情況合理采用。
消防設施的設計要與新功能相配套。工程用途變化、面積和層數(shù)變化的同時,與之相配套的消防設施有可能改變。如消火栓及常備滅火器材的數(shù)量變化、消防水池及高位水箱的儲水量是否需要增加、消防電梯及消防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tǒng)的設置與否、消防供水以及空調、防排煙系統(tǒng)等配套設施的設置都應加以考慮。當然,對于一般的比較簡單的工程,僅需考慮一個或幾個方面的問題。對于一些“先天不足”的建筑物,如一些設計消防給水、無消防自動系統(tǒng)的建筑,在“后天”改建中要按照現(xiàn)行《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等技術標準重新設計,彌補不足,做到不留新問題。但是,在求新的同時,還要本著實用、節(jié)約的原則,充分利用建筑原有的消防設施,做到物盡其用。
商業(yè)綜合體,是將城市中商業(yè)、辦公、居住、旅店、展覽、餐飲、會議、文娛等城市生活空間的三項以上功能進行組合,并在各部分間建立一種相互依存、相互裨益的能動關系,從而形成一個多功能、率、復雜而統(tǒng)一的綜合體。商業(yè)綜合體內經營范圍廣,可燃物較多,發(fā)生火災時蔓延速度快,同時,該類型場所的人流量大、突發(fā)狀況多,緊急情況下疏散難度較大。
設置范圍
高層建筑設計中,應根據建筑物的重要性、高度、建筑面積、使用性質等情況設置消防電梯。通常建筑高度超過32米且設有電梯的高層廠房和建筑高度超過32米的高層庫房,每個防火分區(qū)內應設1臺消防電梯;高度超過24米的一類建筑、10層及10層以上的塔式住宅建筑、12層及12層以上的單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過32米的二類高層公共建筑等均應設置消防電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