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電動車進水后該怎么辦呢? 1、清理電機端蓋螺絲內部異物。拆卸電機端蓋帶電機線的一端,電機螺絲一般多為六棱絲,有一定的油泥“注入”六棱絲內部,給拆卸造成阻礙,可以用尖錐子將“異物”清理在拆卸就容易多了。 2、電機兩邊端蓋內部密封圈取下。因為電機進水就會生銹,電機軸,電機軸承銹跡斑斑,拆卸密封涂噴除銹劑,以待定子與轉子更好分離。 3、將萬用表調至“通斷檔位”,測量電機三根相線是否與電機的外殼相通或有阻值顯示,說明電機內部進水了。電機內部有水導致霍爾導腳連電,造成發(fā)“抖”或車不走。 4、拆卸電機。前提步驟是,首先將要拆卸的螺絲進行除銹潤滑,給拆卸助一臂之力,以免銹跡銹蝕強行拆卸容易滑絲!讓其“滲透”,拆裝順溜。
營運大客車的使用年限調整為10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xù)使用的按現行規(guī)定程序辦理。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4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車輛定期檢驗時,一個檢驗周期連續(xù)3次檢驗都不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技術條件(GB7258-2004)規(guī)定的,收回號牌和行駛證,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后,不得辦理注冊登記和轉籍過戶登記。 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一律按營運車輛的規(guī)定年限(8年)報廢。
4.車型淘汰,已無配件來源的; 5.汽車經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guī)定值50%的; 6.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技術條件要求的; 7.經修理和調整或采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后,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車和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車)外,對達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貨車輛,經公安車輛管理部門依據國家機動車排放有關規(guī)定嚴格檢驗,性能符合規(guī)定的,可延緩報廢,但延長期不得超過本標準第二條規(guī)定年限的一半。所有延長使用年限的車輛,都需按公安部規(guī)定增加檢驗次數,不符合國家有關汽車排放規(guī)定的應當強制報廢。
檢查發(fā)動機艙內的保險絲盒及駕駛艙內的保險絲盒是否有更換或火燒熏黑的痕跡。如果發(fā)生過火燒事故,線圈以及保險絲一定會過火,所以從發(fā)動機艙以及車身線束是否有過更換、部分地方是不是有火燒痕跡可以看出來是不是火燒車。如果做過更換,那么檢查線束接口部位是不是和新線束一致,有沒有瘤狀、熏黑的痕跡也可以判斷車輛是否發(fā)生過火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