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茅臺酒迎來了鼎盛時期,不僅走出了貴州深山,成為唐宋時期的宮廷貢酒,還經由南絲綢之路,遠銷海外。而茅臺酒發(fā)展的真正頂峰是在清朝時期。
那時候的茅臺鎮(zhèn)已經成為釀酒圣地,茅臺酒開始出現了很多種類,比如茅臺春、茅臺燒春和同沙茅臺等。到了清康熙年間,"偈盛燒房"將他們生產的酒正式定名為茅臺酒。
然而,隨著清朝的沒落,貢酒茅臺也如同那個封建王朝一般逐漸凋零。道光年間還曾有"茅臺燒房不下二十家,所費山糧不下二萬石"的釀酒坊已經僅剩三家。其中有成義酒坊的"華茅",榮和酒坊的"王茅"以及恒興酒坊的"賴茅"。
直到1951年,我國政府成立后通過各種方式對以上三家酒坊進行了收購,并將私營酒坊合并成立了新中國的國營茅臺酒廠。
不僅如此,茅臺酒廠的內部都不允許拍照,酒廠工作人員也需要經過了政審才能夠參與生產工作,一旦發(fā)現違法亂紀行為,便會被當場開除。除了釀酒都是純手工,直到2000年左右,茅臺酒的包裝也是采用人海戰(zhàn)術,純手工包裝,可見茅臺酒生產過程的嚴苛。
茅臺酒以本地優(yōu)質糯高梁為原料,用小麥制成高溫曲,而用曲量多于原料。用曲多,發(fā)酵期長,多次發(fā)酵,多次取酒等獨特工藝,這是茅臺酒風格獨特、品質優(yōu)異的重要原因。釀制茅臺酒要經過兩次下料、九次蒸煮、八次攤晾加曲(發(fā)酵七次)、七次取酒,生產周期長達一年,再陳貯三年以上,勾兌調配,然后再貯存一年,使酒質更加和諧醇香,綿軟柔和,方準裝瓶出廠,全部生產過程近五年之久。
裝茅臺酒用的酒瓶,初是用本地生產的缸甕,從清朝咸豐年間起,改用底小、口小、肚大的陶質壇形酒瓶,有裝0.5公斤、1公斤和1.5公斤的型號。后曾一度改為微扁長方形酒瓶。民國四年(1915年)以后,改用圓柱形、體小嘴長的黃色陶質釉瓶。建國后,才改為白色陶瓷瓶和人們見到的乳白色避光玻璃瓶,古色古香,樸實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