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障車全名為道路清障車,又稱拖車、道路救援車、拖拽車,具有起吊、拽拉和托舉牽引等多項功能,清障車主要用于道路故障車輛,城市違章車輛及搶險救援等。噸位劃分:按牽引噸位為:2噸、3噸、5噸、8噸、10噸、15噸、25噸、30噸、50噸、60噸。
專注于清障車供應,性能好,服務優(yōu),價格合理。清障車是為保證道路暢通而設計的專用工程車輛,是繁華市區(qū)和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重要裝備。它能夠快速、及時、地清除道路上的事故、故障、違章車輛,疏導道路交通的特種車輛。
拖吊聯(lián)體式清障車,結構組成:起吊機構(卷揚機1)、托臂機構(液壓缸5、6)、變幅機構(起重臂、液壓缸3和4)組成。
工作形式:由變幅機構的液壓缸4以及托臂機構的液壓缸5、6共同協(xié)調作用使得托臂7平放到指定工作點,再由起吊機構的卷揚機1和變幅機構的液壓缸3共同作用使吊鉤先松放到汽車的勾吊部位正上方,再通過吊鉤將車頭吊起移動到托臂7上,裝好托臂的剩余部分,再用緊固裝置固定將前輪固定在托臂上即可,接下來即可實現(xiàn)故障車的清運。
使用吊臂和絞盤進行起吊及牽拉作業(yè)時,不可分離絞盤離合器,鋼絲繩在絞盤卷筒上至少要保留5圈,作業(yè)時盡量使用絞盤鋼絲繩牽拉,不要隨意進行吊臂伸縮和變幅,使用吊臂時不要超載,以免損壞吊臂和發(fā)生事故。使用托臂時,一要選擇好托舉部位;二要考慮托舉臂盡量縮短。托舉車輛后一定要注意用鏈條、綁帶對車輛作輔助的連接固定,以免在行車過程中因制動、顛簸等原因造成被托車與清障車脫離,從而損壞被托車輛或發(fā)生事故。吊臂、支腿、托臂等活動部件在其作業(yè)范圍內一定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