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不需要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公眾聚集場所申請消防檢查的,還應當提交場所室內裝修消防設計施工圖、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以及裝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消防檢查的申請,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有關規(guī)定受理。
依據(jù)住建部令第18號《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二條二款規(guī)定: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建設(筑)工程包括: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zhèn)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
消防設計單位應承擔下列消防設計的質量責任:
1、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編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設計文件,不得違反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進行設計;
2、在設計中選用的消防產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裝修材料,應當注明規(guī)格、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
3、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實施情況簽字確認。
消防辦理,提供杭州地區(qū)辦公室、餐飲、酒店、娛樂場所等裝修設計、裝修施工圖深化、水電專業(yè)施工圖深化、消防報審報驗、消防改造工程圖紙設計、建筑結構圖設計、藍圖蓋章、效果圖、投標書、預結算編制、及施工等為一體的專業(yè)性設計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