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關系(Public Relations,P.R.,簡稱“公關”)是由英文“Public Relations”翻譯而來的,中文可譯為“公共關系”或“公眾關系”,不論是其字面意思還是其實際意思基本上都是一致的,都是指組織機構與公眾環(huán)境之間的溝通與傳播關系。
公共關系學也是我國高等教育的一項新興專業(yè),開設大專、本科至碩士的課程。關于公共關系的各種定義有很多,一般指一個社會組織用傳播手段使自己與相關公眾之間形成雙向交流,使雙方達到相互了解和相互適應的管理活動,反映了公共關系是一種傳播活動,也是一種管理職能。
新聞公關的核心在于傳播。傳播目的在于張揚企業(yè)良性信息、提高企業(yè)知名度,后達到促進產品銷售或塑造企業(yè)品牌的目的。出色的新聞公關有三個層面的應用:思維創(chuàng)新、品牌傳播與事件營銷。不同層面的新聞公關應用會有不同的效果。
這一類定義強調公共關系是組織一種特定的傳播管理行為和職能,認為公共關系離不開傳播溝通,我國公共關系學者廖為建就持此種觀點。其定義是:公共關系是一個組織與其相關公眾之間的傳播管理。
在國外,持這種觀點的學者不在少數。在美國的大學中,公共關系專業(yè)往往設在新聞傳播學院內。
“管理職能說”這類定義把公共關系看做和計劃、財務一樣的管理職能,其中美國人萊克斯·哈洛博士的定義便是典型代表。他認為:公共關系是一種特殊的管理職能,它幫助—個組織建立并保持與公眾之間的交流、理解、認可與合作;它參與處理各種問題與事件;它幫助管理部門了解民意,并對其做出反應;它確定并強調企業(yè)為公眾利益服務的責任;它作為社會趨勢的監(jiān)視者,幫助企業(yè)保持與社會同步;它使用有效的傳播技能和研究方法作為基本工具。
整體性
公共關系的宗旨是使公眾地了解自己,從而建立起自己的聲譽和知名度。它側重于一個組織機構或個人在社會中的競爭地位和整體形象,以使人們對自己產生整體性的認識。它并不是要單純地傳遞信息,宣傳自己的地位和社會威望,而是要使人們對自己各方面都要有所了解。
長期性
公共關系的實踐告訴我們,不能把公共關系人員當作“救火隊”,而應把他們當作“常備軍”。公共關系的管理職能應該是經常性與計劃性的,這就是說公共關系不是水,想開就開,想關就關,它是一種長期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