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單是托運人或其代理人所使用的重要的貨運文件,其作用歸納為: 1.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締結運輸契約的憑證; 2.是承運人收運貨物的證明文件; 3.是運費結算憑證及運費收據; 4.是承運人在貨物運輸組織的全過程中運輸貨物的依據; 5.是國際進出口貨物辦理清關的證明文件; 6.是保險證明。
根據航空公司貨物運輸要求,我們會對不同貨物進行專業(yè)、安 全的貨物包裝,用木箱、紙箱、木框、泡沫、氧氣袋、編織袋、拉線膜、籠箱等進行二次包裝、加固。并且在外包裝上貼予易碎勿壓標簽,防止貨物在裝卸和運送途中受損。
電子產品一般都會用紙箱或木箱包裝,而在運輸過程中免不了磕磕碰碰、重物擠壓等情況,所以大家在運輸電子產品時,找一些軟體物品做電子產品與外包裝中間的填充物,海綿、氣泡袋、泡沫板塊、報紙等等都可以,雖說不美觀,但能有效防止電子產品在運輸過程中因顛簸而損壞,才能得到保障。
電子產品發(fā)運限制: 1、不允許旅客在航空托運中夾帶鋰電池。 2、旅客可以隨機攜帶為個人自用的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消費用電子裝置(手表,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便攜式攝像機等)。對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并且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單獨機場托運不能托運帶電池的電子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