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冠華重工機械有限公司始建于1970年,1996年5月組建為省級集團公司。公司注冊固定資產(chǎn)7000萬,主要從事冶金起重機、電動單梁起重機、單梁起重機、雙梁起重機、電動雙梁起重機等。
a.每班一次起吊重物時,應(yīng)在吊離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將重物放下,檢查制動器性能,確認可靠后,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b.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②超過額定起重量時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閘或其它制動無隱患裝置失靈不吊;
⑥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⑦歪拉斜掛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⑩帶棱角塊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c.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停機,切斷電源,檢查原因并及時排除。
以上就是有關(guān)單梁起重機工作時的注意事項,本公司專業(yè)從事生產(chǎn)各種單梁起重機,歡迎新老客戶蒞臨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