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貨單
受貨單又稱大副收據,是船舶收到貨物的收據及貨物已經裝船的憑證。船上大副根據理貨人員在理貨單上所簽注的日期、件數及艙位,并與裝貨單進行核對后,簽署大副收據。托運人憑大副簽署過的大副收據,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換取已裝船提單。
由于上述三份單據的主要項目基本一致,中國一些主要口岸的做法是將托運單、裝貨單、收貨單、運費通知單等合在一起,制成一份多達9聯(lián)的單據。各聯(lián)作用如下:聯(lián)由訂艙人留底,用于繕制船務單證。第二、三聯(lián)為運費通知聯(lián),其中一聯(lián)留存,另一聯(lián)隨帳單向托運人托收運費。第四聯(lián)裝貨單經海關加蓋放行章后,船方才能收貨裝船。第五聯(lián)收貨單及第六聯(lián)由配艙人留底。第七、八聯(lián)為配艙回單。第九聯(lián)是繳納出口貨物港務費申請書。貨物裝船完畢后,港區(qū)憑以向托運人收取港雜費。
海運提單
提單是一種貨物所有權憑證。提單持有人可據以提取貨物,也可憑此向銀行押匯,還可在載貨船舶到達目的港交貨之前進行轉讓。
裝貨清單
裝貨清單是承運人根據裝貨單留底,將全船待裝貨物按目的港和貨物性質歸類,依航次、靠港順序排列編制的裝貨單匯總清單,其內容包括裝貨單編號、貨名、件數、包裝形式、毛重、估計尺碼及特種貨物對裝運的要求或注意事項的說明等。裝貨清單是船上大副編制配載計劃的主要依據,又是供現場理貨人員進行理貨,港方安排駁運,進出庫場以及承運人掌握情況的業(yè)務單據。
由于公路運輸網一般比鐵路、水路網的密度要大十幾倍,分布面也廣,因此公路運輸車輛可以“無處不到、無時不有”。公路運輸在時間方面的機動性也比較大,車輛可隨時調度、裝運,各環(huán)節(jié)之間的銜接時間較短。尤其是公路運輸對客、貨運量的多少具有很強的適應性,汽車的載重噸位有小 (0.25t~1t左右)、有大(200t~300t左右),既可以單個車輛獨立運輸,也可以由若干車輛組成車隊同時運輸,這一點對搶險、救災工作和軍事運輸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直達運輸
由于汽車體積較小,中途一般也不需要換裝,除了可沿分布較廣的公路網運行外,還可離開路網深入到工廠企業(yè)、農村田間、城市居民住宅等地,即可以把旅客和貨物從始發(fā)地門口直接運送到目的地門口,實現“門到門”直達運輸。這是其它運輸方式無法與公路運輸比擬的特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