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建立日常保管制度:
(一)公司印章采取分級保管的制度,各類印章由各崗位專人依職權需要領取并保管。
(二)印章必須由專門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并在其崗位職責中予以明確。
(三)公章應妥善保管,注意,防止損毀、遺失和被盜。
盜竊、盜用行為,即盜竊、盜用公司公章、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或私刻公司公章簽訂經濟合同,單位有明顯過錯,且該過錯行為與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的,公司對該經濟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否則,公司不承擔責任。
在法律實踐中,公司股東常常因為爭奪公司控制權而對公司印章占有和使用產生爭議,甚至為此反目成仇。公司股東認為公司印章的持有人可能損害公司利益的,只能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依法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以股東會決議的形式,更換公司法定代表人,進而產生新的公司印章持有人。
當當網“奪章”事件近期多次登上網絡熱搜,引發(fā)網友熱議。從李國慶奪公章、發(fā)公告再到當當網回應等一系列行為,使得“奪章”事件持續(xù)發(fā)酵,有關公司公章的法律效力等問題也成為人們關注的話題。那么,印章怎樣取得和使用才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