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票質押行為與貼現
質押行為
電子商業(yè)匯票質押的定義
是指電子商業(yè)匯票持票人為了給債權提供擔保,在票據到期日前將票據交付債權人的行為。
質押式回購和買斷式回購的期限規(guī)定
質押式回購和買斷式回購短期限為,并應當小于票據剩余期限。
銀行承兌匯貼現息的計算公式是:金額×(到期天數/360)×利率=貼現息。
假設某匯票金額為10000元,到期前持票人向銀行申請貼現,該銀行年貼現率為3.6%,那么貼現利息=10000×90×3.6%/360=90元,持票人能拿到的終金額為9910元。
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承兌人可付款或拒絕付款,或于到期日付款。承兌人拒絕付款或未予應答的,持票人可待票據到期后再次提示付款。另外,電子承兌匯票是電子商業(yè)匯票的子分類,根據《電子商業(yè)匯票業(yè)務管理辦法》,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付款期限被延長到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