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實體木材主要包括廢舊家具、實木地板、門和窗戶的邊框、建筑工地上廢棄的建筑木方、實木托盤、實木包裝箱、房屋的檁條、梁、柱等。廢舊實體類木材占廢棄木質材料總量的2/3以上,其數(shù)量也相當可觀,由于這些木材仍然在力學強度和功能上仍然保留著實體木材的性能,若對其合理有效利用,加工出的產品附加值會更高。
將原木完全浸泡于水中,是有效的保護方法。此方法在我國前期傳統(tǒng)的紅木家具生產就已經有使用,通常將木材存放在水中達到數(shù)月 之久,待木材表面樹皮腐爛、脫落后才進行后續(xù)的加工工序。
將木材存放在河道、河泊等水流速度低而平緩的區(qū)域儲存木材方法,比較適合水運原木大 批量到材的儲存,紅木生產企業(yè)規(guī)模比較小,可以將原木儲存在水池中保存,該方法管理費用較低,由于紅木原木有的是漂浮的,不能完全浸入水中,結果 露出水面的部分肯定發(fā)生開裂、變色或腐朽。對漂浮的原木也可以經常翻動,保持木材處于全濕狀態(tài)。也可采用噴水的方法,保持木材處于全濕狀態(tài)。
若在造材或制材之后,立即以特質端部防裂漆將材端涂封,可防止端裂發(fā)生。材端涂封多用于高價值的木材以 求經濟。比重大的木材較容易發(fā)生端裂與劈裂,同時,干裂的程度會隨著木材直徑的增大而增大。有時需將半干木材的端裂部分切除再涂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