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函Performance bond
(包括供貨類保函)由擔保人為施工方(申請人)向業(yè)主(受益人)提供的,保證施工方履行工程建設合同責任和義務,承包商不履行合同的,業(yè)主可要求保證人在保函金額內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后,可依法向承包商追償。保證擔保公司提供的履約保函一般為有條件的保函,即在業(yè)主提出索賠時必須提供承包商違約的證明,保證人核實后才承擔保證責任。履約保證擔保也可以適用于分包合同、材料設備供貨合同的履行。
業(yè)主支付擔保Owner's guarantee of payment
業(yè)主支付擔保是指為保證業(yè)主履行工程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義務,由擔保人為業(yè)主向承包商提供的,保證業(yè)主支付工程款的擔保。
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為防止乙方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不能夠有效的執(zhí)行而采取的履約保證金,需要乙方向甲方進行繳納,如果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乙方違約的現象則甲方有權扣除或者不予返還保證金。
那么履約保證金在什么時候可以退還呢?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1種合同正常履行完畢,履約保證金一般在項目驗收后,13 10個工作日內進行返還,但各個項目要求不一樣,一般不會超過一個月
第2種存在試運行的項目試運行項目,一般在試運行結束以后,30日內進行返還
第3種,采用履約保函形式繳納履約保證金的。由于履約保函,繳納時不需要現金,因此一般不需要返還,只銀行對其提供的保函原件也不要求返回。同時因保證金的索賠,需要向銀行嗯溝通才能索賠,所以履約保證金的索并不高。也正是因為這樣履約保函才成為的履約保證金繳納形式。
第三,風險評估。就貿易履約保函而言,擔保銀行主要考察賣方的供貨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方面:經營狀況是否穩(wěn)定,歷史交易記錄是否良好,訂單產品的生產工藝是否成熟,原材料采購渠道是否可靠,訂單額是否在正常的營業(yè)額范圍內。就工程履約保函而言,擔保銀行主要考察承包商的施工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方面:是否具有相關業(yè)務資質,是否有承攬同類工程的經驗,機械設備和勞務派遣是否有保障,是否有充足的周轉資金,與分包商的合作是否順暢。需要說明的是,建筑工程比較復雜,很多問題并不是承包商可以自主掌控的,因此擔保銀行在開立保函前還應對項目設計方案、項目總體預算、業(yè)主支付工程進度款的能力、項目所在國別的政策環(huán)境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審慎控制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