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備案時請?zhí)峤灰韵虏牧?
1.《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表》
2.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3.經營場地、停車場面積、土地使用權及產權證明等相關材料:
(1)場地平面圖(包含廠房、接待室、停車場,各工位位置等)。
(2)經營場地面積情況。
(3)土地使用權及產權證明:
①使用自有場所的,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者合法土地使用證明并注明廠房權屬;
②使用非自有場所的,提交租賃、借用合同及出租人的廠房權屬證明或者合法土地使用證P并注明廠房權屬(場地租賃期限不少于1年);
③尚未取得權屬證明的提交房屋購買合同、土地使用權受讓合同、房屋竣工驗收、規(guī)劃建設許可等其中一種證明文件;
④無法提交上述證明的,提交土地房屋管理部門或者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居(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合法使用證明并注明廠房的屬性。
4.技術人員匯總表,以及各相關人員的學歷、技術職稱或職業(yè)資格證明等相關材料:
(1)管理、技術、人員匯總表,
(2)技術負責人、質量檢驗員、從事機修、電器維修的技術人
員的學歷、技術職稱或職業(yè)資格證明復印件。
5.維修設備設施匯總表,維修檢測設備及計量設備檢定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