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認證模式應當依據產品的性能,對涉及公共、人體健康和環(huán)境等方面可能產生的危害程度、產品的生命周期、生產、進口產品的風險狀況等綜合因素,按照科學、便利等原則予以確定。
針對生產、進口和經營性活動中的特殊情況,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又發(fā)布2002年第8號公告,規(guī)定部分產品可申請免辦3C認證。 這部分產品范圍包括: 1.為科研、測試需要進口和生產的產品; 2.以整機全數出口為目的而用進料或來料加工方式進口的零部件; 3.根據外貿合同,出口的產品(不包括該產品有部分返銷國內或內銷的); 4.為考核技術引進生產線需要進口的零部件; 5.直接為終用戶維修目的而進口和生產的產品;為已停止生產的產品提供的維修零部件; 6.其它特殊情況的產品。
同類產品再次申請時需提供的文件資料 1.強制性產品認證申請書; 2.產品總裝圖、電氣原理圖; 3.申請認證產品中文銘牌和警告標記(一式兩份); 4.申請認證產品中文使用說明書; 5.同一申請單元內各型號產品之間的差異說明; 6.同一申請單元內各型號產品外觀照片(一式兩份); 7.需要時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關資料(如有CB測試報告請?zhí)峁?/p>
國家統(tǒng)一確定強制性產品認證收費項目及標準。新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制定,將根據不以營利為目的和體現國民待遇的原則,綜合考慮現行收費情況,并參照境外同類認證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