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保函又稱還款保函(repayment guarantee)及退款保函,在貿易合同中還可以稱為定金保函(down-payment guarantee)。在大額交易中,買方或業(yè)主在合約簽訂后的一定時間內預先需向供貨方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項作為執(zhí)行合同的啟動資金,由于該款項是對供貨方在履約之前所作的預付,買方為了避免日后由于供貨方拒絕履行義務或者無法履行義務,卻不退款而無端遭到損失,通常要求供貨方在買方預付之前的若干日內通過其銀行開出預付保函,由銀行作出承諾,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者是無法全部履約(不管這種行為是有意的或者是無意造成的),擔保行將在收到買方提出的索賠后,向其返還這筆與預付金額等值的款項,或者相當于合約尚未履行部分相當比例的預付金額,使買方能夠順利的收回所預付的款項。
預付款保函的另一個風險是保函的生效時間先于承包商收到的預付款,承包商在不知情的前提下,業(yè)主已經沒收預付款保函而承包商未收到預付款。
還有一種可能的風險,就是預付款已經扣還完畢,而預付款保函沒有及時撤銷,讓業(yè)主有機可乘,留下沒收保函之機。
工程招投標后為了使交易時更加放心有保障,都會要求對方開具一份預付款保函,這樣既可避免交易中爽約的損失,在任何銀行開具預付款保函的企業(yè),首先是銀行的開戶會員,然后都必須是合法的企業(yè)有相關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合法文件、有足夠的業(yè)務資質等等,然后就可以在銀行申請預付款保函,審核通過后就可以開出了。
預付款保函又稱定金保函,是承包商通過銀行向業(yè)主開具的擔保承包商按合同規(guī)定償還業(yè)主預付的工程款的經濟擔保書。
擔保人向業(yè)主開具預付款保函后,業(yè)主才能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按合同總價的10%~15%預付給承包人,以便中標人購買有關設備材料等。
其責任主要是承包商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償還預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