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履約保函分為兩種形式:
1、無條件(Unconditional或on Demand)銀行保函;
銀行見票即付,不需業(yè)主提供任何證據(jù)。業(yè)主在任何時候提出聲明,認為承包商違約,而且提出的索賠日期和金額在保函有效期的限額之內(nèi), 銀行即無條件履行保證,進行支付,承包商不能要求銀行止付。當然業(yè)主也要承擔由此行動引起的爭端、仲裁或法律程序裁決的法律后果。
對銀行而言,他們愿意承擔這種保函,既不承擔風險,又不卷入合同雙方的爭端。
2、有條件(Conditional)銀行保函。
銀行在支付之前,業(yè)主必須提出理由,指出承包商執(zhí)行合同失敗、不能履行其業(yè)務或違約,并由業(yè)主或監(jiān)理工程師出示證據(jù),提供所受損失的計算數(shù)據(jù)等。
企業(yè)當然可以自己去銀行辦理保函,不過都是需要繳納全額保證金凍結到銀行才能出具保函,并且時間周期長,材料復雜。
通過我們辦理不需要繳納全額保證金,可以免保證金辦理,減少資金占用,同時出函時間快,手續(xù)資料簡單。
履約保證金強調(diào)的是保證招標方的利益或投資者的利益,這種保證既可由中標的承建商承擔,也可由第三方承擔,但須招標方認可方為有效,由此產(chǎn)生第三方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具有替代性。當中標人違約時,中標人的賠償責任由第三方承擔。為了平衡招標方和中標方的利益,2003年3月8日正式施行的七部委《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62條規(guī)定:“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或其他形式的履約擔保的,招標人應當同時向中標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p>
履約擔保的形式包括:
1、銀行履約保函。銀行履約保函是由商業(yè)銀行開具的擔保證明,銀行保函分為有條件的銀行保函和無條件的銀行保函;
2、履約擔保書。履約擔保書是由保險公司、信托公司等應申請人的請求,向受益人開立的保證申請人履行某項合同項下的義務的書面保證文件;
3、履約擔保金。履約擔保金可用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xiàn)金支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