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有效辯護奉為被告人的憲法權利,并將無效辯護與程序錯誤并列為上級法院撤銷原判、發(fā)回重審的依據(jù),這是美國刑事訴訟制度的特殊經(jīng)驗。在可預見的未來,中國引入無效辯護制度的可能性是很小的。但是,確立有效辯護的理念,并推動辯護制度的改革,這卻是很有現(xiàn)實意義的?;谟行мq護的理念,法律應當確立基本的辯護質量標準,并為律師辯護活動確立一種質量控制體系。中國法律并不僅僅滿足于保障被告人獲得律師的幫助,而且還要促使律師提供一種盡職盡責的辯護,從而使委托人可以獲得高質量的法律幫助。
刑事辯護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為反駁控訴,根據(jù)事實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證據(jù)和理由,說明被告無罪、罪輕或應當減輕、免除處罰的訴訟活動。
刑事辯護的概念如下: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法定有權成為辯護人的主體,以反駁控訴為目的,根據(jù)所了解的事實和證據(jù),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觀點和理由的情形。
刑事辯護是任何人在遭遇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時,都有權針對被指控的罪行進行無罪、罪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辯解和辯論。刑事辯護作為司法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作為刑事訴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歷史要追溯到古羅馬時期。
實體法包含哪些內容?
個是有沒有罪的問題。比如是合同糾紛還是合同詐騙,前者是民事糾紛,后者是犯罪;再比如是強奸、通奸還是談戀愛,是故意殺人還是正當防衛(wèi)等等都是罪與非罪的問題,如果對刑法不熟,這些就無法區(qū)分。
第二個是此罪與彼罪的問題。當事人是重罪還是輕罪?比如組織婦女賣淫罪和容留介紹賣淫罪,前者就是重罪,后者是輕罪。再比如貸款詐騙罪和騙取貸款罪,貸款詐騙罪刑罰是無期,騙取貸款罪刑罰是7年。這兩個罪的差別就在于有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第三個是罪輕和罪重的問題。如果說定罪無可避免,那么就要考慮量刑輕重。一個案件從偵查、起訴到法院以后,有罪已經(jīng)很明顯了,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但是怎么判,是有探討空間的。
一方面,法律是永遠在發(fā)展在前進的,不少罪名和刑罰都出現(xiàn)變化。刑辯律師的執(zhí)業(yè)水平、辯護藝術再高超,也終究無法超越一國現(xiàn)行法律之規(guī)定。因此,立法、司法的改革與動態(tài)同刑事辯護律師的業(yè)務活動為息息相關。
另一方面,一名合格的刑辯律師總是不能脫離對學術界各種理論成果的掌握和學習。只有通過對學術動態(tài)的密切關注和學習研究,才能不斷地從中汲取前進的動力和對刑事辯護的深刻理解和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