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開始后,每輛車即將進入市政道路前必須清洗干凈,尤其輪胎必須洗凈,并經(jīng)專人檢查后方可放行,以免造成對沿途道路的污染。洗車位置開挖沉淀池,洗車廢水經(jīng)沉淀池沉淀后重復利用,以利于節(jié)約用水和終排放時達到排放要求
土方運輸車輛選擇達到國家尾汽排放標準(國V)的專用車輛(綠皮)車頂設(shè)置有自動封閉裝置,并密閉性良好,方裝車后應及時密閉,以避免沿途拋灑和揚塵,所有車輛車輛嚴格控制裝載量,以盡量減少沿途拋灑的可能性
1、工藝流程:
基坑(槽)底地坪上清理 → 檢驗土質(zhì) → 分層鋪土、耙平 → 夯打密實 → 檢驗密實度 → 修整找平驗收
2、填土前應將基坑(槽)底或地坪上的垃圾等雜物清理干凈;肥槽回填前,必須清理到基礎(chǔ)底面標高,將回落的松散垃圾、砂漿、石子等雜物清除干凈。
3、檢驗回填土的質(zhì)量有無雜物,粒徑是否符合規(guī)定,以及回填土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圍內(nèi);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曬或均勻摻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回填上的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預先灑水潤濕等措施。
回填土應分層鋪攤。每層鋪土厚度應根據(jù)土質(zhì)、密實度要求和機具性能確定。一般蛙式打夯機每層鋪土厚度為200~250mrn;人工打夯不大于200mm。每層鋪攤后,隨之耙平。
回填上每層至少夯打三遍。打夯應一夯壓半夯,窮夯相接,行行相連,縱橫交叉。并且嚴禁采用水澆使土下沉的所謂“水夯”法。
深淺兩基坑(槽)相連時,應先填夯深基礎(chǔ);填至淺基坑相同的標高時,再與淺基礎(chǔ)一起填夯。如必須分段填夯時,交接處應填成階梯形,梯形的高寬比一般為1∶2。上下層錯縫距離不小于1.0m。
1. 機械操作人員及配合人員均應正確佩戴好個人防護用品,不得赤腳、露體,聽從信號工指揮。高處作業(yè)掛帶,高空檢查修樁機不得向下亂丟物件。遇四級以上強風停止作業(yè)。
2.回填工作施工時應注意土壁變動情況,如發(fā)現(xiàn)有裂紋或部分坍塌現(xiàn)象,應及時進行支撐,并注意支撐的穩(wěn)固和土壁的變化。
3.在夜間或者自然光線不足的場所進行工作,應設(shè)置足夠的照明設(shè)備,高度不能低于3m0④己完填土應將表面壓實,做成一定坡向或做好排水設(shè)施,防止地面雨水流入坑(槽)浸泡地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