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證明是醫(yī)院為患者提供的一種證明,證明患者已經或者病情已經穩(wěn)定,可以出院回家。如果您需要打印出院證明,可以按照以下步驟操作:
1. 前往您就診的醫(yī)院的醫(yī)務室或者病案室,向工作人員申請出院證明。
2. 工作人員會要求您提供一些個人信息,例如您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就診時間等等,以便他們能夠快速地為您打印出一份準確的出院證明。
3. 一旦您提供了所需的信息,工作人員會為您打印出一份出院證明,并在上面蓋上醫(yī)院的公章和醫(yī)生的簽名。
4. 您需要檢查一下出院證明上的信息是否準確無誤,如果有任何錯誤或者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地方,您可以向工作人員提出修改的要求。
體育項目類別豁免:
1、因殘疾或受傷不能參加體育考試者,應申請豁免。
2、因殘疾或嚴重傷病不能參加考試且長期免課的考生,可到縣級以上學校和醫(yī)院申請免課證明(殘疾人須持有殘疾證明)。
3、可以參加體育活動,但因突發(fā)身體疾病或意外傷害而不能在一周內參加考試的考生,需出示證書或申請免考。
4、過于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疾病等不適合長跑的學生,可申請學校及縣級以上醫(yī)院頒發(fā)的《體育殘疾殘疾學生免試證明》。
醫(yī)師必須親自診查后,方可簽署病假證明,并在患者病歷中記錄相應的診療情況。病假時間必須同時記錄在門(急)診病歷中或者患者的出院記錄中。
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病假證明擁有復核的權利。職工因病需要休假的,憑企業(yè)醫(yī)療機構或指定醫(yī)院開具的疾病診斷的證明,交由企業(yè)審核批準。
開具診斷證明須知
1、需開具各種報銷用診斷證明者,患者本人攜帶病歷和各項檢查資料(如X光片、CT片、MRI片等) 掛號 到相應科室找醫(yī)生開具 門診大廳綜合服務臺加蓋醫(yī)療保險診斷證明專用章。
2、需開具診斷證明的患者,患者本人攜帶相關介紹信、病歷和各項檢查資料(如X光片、CT片、MRI片等),門診辦公室(門診二樓)辦理相關手續(xù),掛號到相應科室找醫(yī)生開具,患者持病歷,門診辦公室審核后加蓋診斷證明專用章。
3、診斷證明書只書寫疾病診斷,不描述受傷原因、處理意見等描述。
4、凡屬糾紛、交通事故、病退、低保等的診斷證明書,患者須持公安部門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特定證明信、所屬街道辦事處(大隊、居委會)或公安部門結案書,由指定或符合資質的醫(yī)生填寫。
5、急診醫(yī)生原則上不開具診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