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臺燈具按光學結構可分為泛光燈、聚光燈和幻燈三類;按舞臺上安裝的部位則又有面光、耳光、腳光、柱光、頂排光、天排光、地排光以及流動光之分。泛光系統是指可以發(fā)出均勻柔和的光線并能照射出一定方向燈光的燈具。單獨的泛光燈、頂排燈、腳燈和幕燈等一般用于照亮天幕、繪畫布景或演區(qū)。聚光系統指能發(fā)出定向并能控制光區(qū)范圍的燈具。一般是用折射原理,通過透鏡投出不同的光斑。如用螺紋柔光鏡頭則能產生邊緣柔和的光斑。采用反射光學結構取得聚光效果的燈叫回光燈?;脽粝到y是在聚光燈具前再加一組物鏡使其投光成像。這種幻燈又可分為:①利用幻燈片成像的投景幻燈;②通過轉動的圓盤式鏈帶把云、水、火等活動形象投在景物上的投景幻燈;③利用長焦距物鏡使小光斑清晰成像。突出主角形象的追光燈;④橢球面凹鏡名為造型燈的燈具。
數字調光器:使用單片機技術,為DM512數字信號。數字調光臺使用方便(特別是大回路),其調光功能、備份功能、編組功能、調光曲線等均優(yōu)于模擬調光臺、性能價格也比較合理,很受用戶歡迎。常見的有12路、36路、72路、120路、240路、1000路等,每路多為2KW、4KW、6KW、8KW等。在了解了燈位、燈具特點和控制設備及換色器后,就可以根據各自特點、使用規(guī)模的大小、用燈繁簡,因地制宜地設計出正確的使用方案了。
設計原則
舞臺燈光系統設計是遵循舞臺藝術表演的規(guī)律和特殊使用要求進行配置的,其目的在于將各種表演藝術再現過程所需的燈光工藝設備,按系統工程進行設計配置,使舞臺燈光系統準確、圓滿地為藝術展示服務。
1. 創(chuàng)造完全的舞臺布光自由空間,適應一切布光要求;
2. 為使該系統能夠持續(xù)運行,適當加大儲備和擴展空間;
3. 系統的抗干擾能力和性作為重要設計指標;
4. 節(jié)能冷光新型燈具被引入系統設計中;
5. DMX512數字信號網絡技術被引入系統設計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之中。
為保證音響系統高質量運行,對擴聲系統供電提出如下要求:
⑴.擴聲系統的供電應與燈光照明供電分開,電源要經穩(wěn)壓設備處理。
⑵.擴聲系統供電電源的變壓器組應與照明、空調等大電流供電電源的變壓器組分開。
⑶.擴聲系統供電容量AC 220V/10 kVA,有條件的話,二路供電,主、備自動切換。
⑷.電力管線與音響管線應盡量避免平行,若實在無法克服時,其間隔不得小于5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