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抵押的注意事項
1、用作辦理抵押手續(xù)的汽車不能存在其他人的權利,必須由借款人享有完整的權利,否則可能在實現(xiàn)抵押權時會存在權利爭議。
2、用作抵押的汽車必須是合法途徑取得汽車,如果不是通過合法途徑取得的汽車,汽車可能被沒收,存在風險。
3、在簽訂抵押合同時,要注意不要有流質條款,即出現(xiàn)“如果借款人到期不還,汽車歸債權人所有”的條款,這會使抵押合同變成無效合同。
4、汽車是特殊動產(chǎn),抵押權是登記對抗,不需要辦理抵押登記債權人即享有抵押權,但是不能對抗第三人,為了方便權利的使用,建議還是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5、汽車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即債權人在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就享有該汽車的抵押權。
1、辦理汽車抵押登記:持機動車登記證書、抵押權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證明,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填寫《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2、解除汽車抵押登記:持機動車登記證書、抵押權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證明→填寫《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屬于單位的加蓋公章→3號窗口受理、打印、發(fā)放。
處理無法償還的汽車押證不押車貸款問題需要謹慎和耐心。與貸款機構和其他相關方面進行積極溝通,并根據(jù)實際情況采取合適的解決方案,可以幫助程度地減少經(jīng)濟和法律風險。
貨款有風險,借款需謹慎
請根據(jù)個人能力合理貨款,
理性消費,避免逾期
貨款額度、放款時間以實際審批結果為準
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業(yè)務的資料
1、《機動車抵押登記申請表》原件;
2、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5、抵押權人為非國家金融機構時,需經(jīng)公證處進行有效公證;
6、代理的需有抵押人或抵押權人親筆簽署的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