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不同于一般大眾傳播和宣傳活動,主要表現:
1、廣告是一種傳播工具是將某一項商品的信息,由這項商品的生產或經營機構(廣告主)傳送給一群用戶和消費者;
2、廣告有公益廣告(免費)和商業(yè)廣告(付費)之分;
3、廣告進行的傳播活動是帶有說服性的;
4、廣告是有目的、有計劃,是連續(xù)的;
5、廣告不僅對廣告主有利,而且對目標對象也有好處,它可使用戶和消費者得到有用的信息。
霓虹燈是戶外廣告中燈光類廣告的主要形式之一,它的媒體特點是利用新科技、新手段、新材料,在表現形式上以光、色彩、動態(tài)等特點來吸引觀眾的注意,從而提高信息的接受率。霓虹燈廣告一般都設置在城市的至高點、大樓屋頂和商店門面等醒目的位置上。它不僅白天起到路牌廣告、招牌廣告的作用,夜間更以其鮮艷奪目的色彩,起到點綴城市夜景的作用。
通過報刊、廣播、電視、電影、路牌、櫥窗、印刷品、霓虹燈等媒介或者形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刊播、設置、張貼廣告。具體包括:
(一)利用報紙、期刊、圖書、名錄等刊登廣告;
(二)利用廣播、電視、電影、錄像、幻燈等播映廣告;
(三)利用街道、廣場、機場、車站、碼頭等的建筑物或空間設置路牌、霓虹燈、電子顯示牌、櫥窗、燈箱、墻壁等廣告;
(四)利用影劇院、體育場(館)、文化館、展覽館、賓館、飯店、游樂場、商場等場所內外設置、張貼廣告;
(五)利用車、船、飛機等交通工具設置、繪制、張貼廣告;廣告;
(六)通過郵局郵寄各類廣告宣傳品;
(七)利用饋贈實物進行廣告宣傳;
(八)利用網絡Email、BANNER等進行廣告宣傳,數據庫營銷的一種;
(九)呼叫中心,數據庫營銷的一種;
(十)利用短信(sms)、彩信進行廣告宣傳,數據庫營銷的一種;
(十一)利用其他媒介和形式刊播、設置、張貼廣告;
(十二)如今還有人用口頭廣告;
符合廣告創(chuàng)作者思想的可用以表現商品和勞務特征的客觀形象,在其未用作特定表現形式時稱其為表象。表象一般應當是廣告受眾比較熟悉的,而且是已在現實生活中被普遍定義的,能激起某種共同聯想的客觀形象。
在人們頭腦中形成的表象經過創(chuàng)作者的感受、情感體驗和理解作用,滲透進主觀情感、情緒的一定的意味,經過一定的聯想、夸大、濃縮、扭曲和變形,便形成轉化為意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