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木材來源:
??1、木材加工企業(yè)生產過程中的邊角料等多余廢料。
??2、林業(yè)采伐城市綠化等在進行活動時產生的剩余殘留物,比如路邊樹木修剪掉的樹枝樹干。
??3、餐飲行業(yè)使用后的一次性筷子、牙簽等木制品
??4、事業(yè)單位的一些更新換代下來的地板、舊家具等
??5、建筑以及裝修的過程中產生的木質廢料。
廢木材如何加工?
首先我們可以將這些廢舊木料用木材粉碎機、鋸末機或者是模板破碎機進行加工生產,可以將這些廢棄木料合理的加工成鋸末狀,然后再賣給一些食用菌生產的廠家做物料。當然,廢舊木料可不是局限于食用菌,像壓縮版、刨花板、板材廠也可以收購這些廢舊加工后的鋸末。把廢木材進行加工,不但解決了環(huán)境污染、資源浪費的問題,還將廢舊木材加工利用,還可以另外增加一部分的收入。
我國廢舊木材回收利用缺乏強制性法規(guī)策扶持,許多廢舊木材利用產品尚未納入國家綜合利用目錄,基本享受不到政策優(yōu)惠。由于廢舊木材不能用農產品收購憑證,又沒有專門廢舊木材收購企業(yè),大部分廢舊木材收購通過農民個體形式進行,某種程度上阻礙了廢舊木材產業(yè)化進程。
廢舊木材是指已經完成原來使用功能后而被廢棄不用的木材或木制品。按不同來源主要包括:次、第二次木材加工業(yè)產出的加工剩余物,運輸業(yè)及包裝業(yè)產生的廢棄木質材料(如木質托盤、包裝箱板、集裝箱板等),城市街道及公園等地綠化過程中修剪樹木產生的枝丫材與灌木,房屋建筑與拆遷產生的廢舊木材,家庭及辦公用木制品更新換代所產生的廢舊家具(如桌椅、床、書櫥、櫥柜、木沙發(fā)等),日常生活中一次性木餐具(木竹筷、雪糕棒等),經過防腐、阻燃處理的廢棄木材,其他如淘汰的鐵路用枕木及輸變壓電用電桿等。廢舊實體木材主要包括廢舊家具、實木地板、門和窗戶的邊框、建筑工地上廢棄的建筑木方、實木托盤、實木包裝箱、房屋的檁條、梁、柱等。廢舊實體類木材占廢棄木質材料總量的2/3以上,其數量也相當可觀,由于這些木材仍然在力學強度和功能上仍然保留著實體木材的性能,若對其合理有效利用,加工出的產品附加值會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