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工程師原分為兩級三類:高級工程師(副高)、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正高)、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正高)。 高級工程師對應于教育類副教授,研究類副研究員,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對應于研究類研究員,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對應于教育類教授。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fā)〔2019〕16號)中明確2019年2月1日起增設正高級工程師,高級職稱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
職稱不是職務,它是專業(yè)技術人員的專業(yè)技術水平和能力的等級稱號,達到一定的專業(yè)年限、取得一定的成績,經過評審競爭環(huán)節(jié),才能認定為某個職稱;職稱有初級、中級和高級之分。在當今社會,在能力重于學歷,水平重于文憑的共識下,越來越多的人踴躍評定職稱。
評審職稱一般需要職稱申報人具備有一定的學歷水平,一般學歷大專,工作了一定相應的年限,取得一定工作業(yè)績和榮譽成果,通過了單位審核,可以向職稱評審委員會提交評審材料,經過評審委員們綜合考察評價后可以獲得相應的職稱資格,并可以獲得政府機關及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的認可,按照相關政策給予相應的職稱待遇。雖然當今我國職稱評審制度上還存在很多不足之處,但從整體上來說,在任用、提拔人才方面還是有發(fā)揮有效的作用的。
職稱有哪些等級? 國家職業(yè)資格三級分別是高級技師、技師、高級技能。它是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yè)所必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它是勞動者求職、任職、開業(yè)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也是境外就業(yè)、對外勞務合作人員辦理技能水平公證的有效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