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類
——直行事故。市區(qū)非主要路口及邊遠郊區(qū),由于沒有安裝紅綠燈,直行車輛發(fā)生事故的概率較大,約占事故總數(shù)30%;
——追尾事故。多發(fā)生在遇紅燈急停車時由于前后車距過近而追尾,或雨霧天氣則追尾更為常見,約占事故總數(shù)13%;
——超車事故。快速車在超慢速車時與對面車相撞,或與突然橫穿的行人、騎車人相撞而導致;夜間超車時遇對向車炫目燈光,亦常造成事故;約占事故15%;
——左轉彎事故。交叉路口左轉變時,交織點多,車與車、車與人沖突可能性增大,常引發(fā)事故,約占事故總數(shù)25%;
——右轉變事故。在巷道的進出口、單位大門的進出口和一些十字路口,是右轉彎事故的多發(fā)之處,約占事故總數(shù)20%。
干線類
中國干線公路密布山區(qū)和鄉(xiāng)鎮(zhèn),旦少劃中心線和快慢分道線,由此引發(fā)常見事故;
——會車事故。由于一般車輛均居路中行駛,一旦車速快而會車不注意禮讓,臨近才避躲,則往往不及相相撞;
——超車事故。居路中行駛,遷有一方超車,倘措施不及或操作失誤則相撞難免;
——停車事故。干線路窄而不隨意停車多,尤其在夜間,一旦停車不開尾燈,或車周邊未安置警醒物,過往車輛則易于停車相碰撞而導致事故。
客觀因素
道路、氣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發(fā)生。
車況不佳
車輛技術狀況不良,尤其是制動系統(tǒng)、轉向系統(tǒng)、前橋、后橋有故障,沒有及時檢查、維修。
疏忽大意
當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沒有正確觀察和判斷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應遲鈍,表現(xiàn)為觀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當。還有當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觀想象判斷事務或者過高估計自己的技術,過分自信,對前方、左右車輛、行人形態(tài)、道路情況等,未判斷清楚就盲目通行。
操作失誤
駕駛車輛的人員技術不熟練,經(jīng)驗不足,缺乏行車常識,未掌握復雜道路行車的特點,遇有突然情況驚慌失措,發(fā)生操作錯誤。
違反規(guī)定
當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規(guī)和其他交通規(guī)定行車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發(fā)生。如酒后開車、非駕駛人員開車、超速行駛、爭道搶行、違章裝載、超員、疲勞駕駛、行人不走人行橫道等原因造成交通違法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