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咨詢是由咨詢對象和咨詢員兩方面組成的。其中,咨詢員在整個過程中起主導作用,但咨詢對象是婚戀咨詢過程中的主體。雙方必須互相配合,又互相影響。其中主要以咨詢員以自己正常的心理和豐富的婚戀咨詢方面的知識去影響、轉變咨詢對象的心理緊張狀態(tài)或異常心理,使之向積極健康的方向轉變。
人的心理狀態(tài)和心理結構是由多方面所組成,主要包括認識、情感、意志和人格等幾個方面。人的心理問題也常表現在這幾個方面,其表現形式又因個人的差異而有區(qū)別。在婚戀咨詢中,咨詢員應從咨詢對象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入手,予以解決,由點到面,這樣才能使婚戀咨詢收到良好的效果。
刑事辯護制度作為司法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作為刑事訴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歷史要追溯到古羅馬時期。該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嚴”這一思想,強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經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判決有罪之前,被推定為無罪,而享有辯護權及其他訴訟權利,可以委托律師或其他辯護人參與刑事訴訟程序,通過充分行使辯護權,與追訴機關進行平等對抗,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委托辯護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過與法律允許的人簽訂委托合同,由他人為自己作辯護。這里的他人可以是律師,也可以是其他公民。委托辯護相對于自行辯護而言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辯護權,因此成為現代刑事訴訟中為主要的一種辯護方式。指定辯護是指遇有法律規(guī)定的特定情況的,法院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指定辯護律師為其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