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推倒方法拆除建筑物的規(guī)定 拆除建筑物一般不應采用推倒方法,因特殊情況必須采用該方法時,應做到: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度的1/3,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的時候,不許進行掏掘;在掏掘前,要用支撐撐牢;推倒前,應發(fā)出信號,待全體人員避到遠離被拆高度2倍以上的處后,方可進行;用繩索牽拉。
市場價值:評估標準可能會參考市場上類似廠房的銷售和租賃價格,以確定廠房的市場價值。
設備和設施:評估標準可能會考慮廠房內的設備、設施和配套設施的價值,如機器設備、電氣設備、供水供電設施等。
拆遷補償費用:根據評估結果和相關政策,確定拆遷補償費用,包括房屋補償費、設備設施補償費等。
企業(yè)拆遷補償主要分為三部分:一是拆遷資產補償,包括無法搬遷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著物,以及確因搬遷而發(fā)生損失的機器設備而生的補償;二是拆遷費用補償,包括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發(fā)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設備調試修復費用以及物資的拆卸、包裝和運輸、解聘員工補償費等費用;三是基于拆遷政策發(fā)生的獎勵費用,包括速遷費、拆遷獎勵費等。
擬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用地單位提出的征用申請后,應自申請之日起30日內擬定各項征地方面方案,征地方案包括以下各項主要內容:
1、農用地轉用方案;
2、補充耕地方案;
3、征用土地方案;
4、供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