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的特點 1、保函依據(jù)商務合同開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務合同,具有獨立法律效力。當受益人在保函項下合理索賠時,擔保銀行就必須承擔付款責任,而不論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實際事實。即保函是獨立的承諾并且基本上是單證化的交易業(yè)務。 2、以銀行信用作為保證,易于為合同雙方接受。銀行保函業(yè)務中涉及到的主要當事人有三個:委托人、受益人和擔保銀行,此外,往往還有反擔保人、通知行及保兌行等。
保函分為很多種,對于銀行保函來說,主體分為融資類和非融資類保函。 融資類保函是指借款保函、融資租賃保函、補償貿(mào)易保函、1年期以上的延期付款保函以及其他為客戶融資行為承擔保證責任的擔保;融資類保函從性質(zhì)上又分為從屬性保函和見索即付保函。 非融資類保函是指銀行應保函申請人的要求,向保函受益人出具的、同意在保函申請人不履行某非融資類交易項下責任或義務時,承擔一定金額支付責任或經(jīng)濟賠償責任的書面承諾。保函種類包括貿(mào)易、工程項下的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質(zhì)量及維修保函、一年期以內(nèi)的付款保函及其他非融資類保函。
租賃保函 適用范圍與用途: 適用于租賃合同; 對于出租方而言,獲得了及時收回租金的保障,便利了租賃合同的執(zhí)行; 對于承租方而言,有利于承租方盡早取得設備使用權,并獲得資金融通,提高資金效率。
付款保函 付款保函是指,應買方或發(fā)包方的要求,銀行向賣方或承包方出具的、保證買方履行商品、技術、專利或勞務合同項下的付款義務、或發(fā)包方按照承包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項的書面承諾。根據(jù)被擔保的付款方式不同,可分為即期付款保函、延期付款保函、分期付款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