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坑
常見支護形式:
(1)土釘墻支護
(2)鋼板樁支護
(3)水泥土墻支護
(4)排樁內支撐支護
(5)排樁土層錨桿支護
(6)擋土灌注排樁或地下連續(xù)墻支護
總結:基坑支護的方式多種多樣,靈活萬變,需結合具體情況進行選擇。具體采用哪一種方案應視基坑土質、地下水水位等因素而定,可以依據勘探部門提供的《勘探報告》作出結論。
基坑屬于臨時性工程,其作用是提供一個空間,使基礎的砌筑作業(yè)得以按照設計所指定的位置進行?;娱_挖工程量按基坑容積計算。一般來說,深基坑是指開挖深度大于等于5m的基坑?;娱_挖的計算公式如下:
1.不放坡不支擋土板:此時的基坑是一個長方體或者圓柱體。
(1)當為長方體時:挖基坑工程量 = (a+2c)(b+2c)h
(2)當為圓柱體時:挖基坑工程量 = π*r*r*h
2.放坡:此時的基坑是一個棱臺或者圓臺。
(1)當為棱臺時:挖基坑工程量 = (a+2c+Kh)(b+2c+Kh)h+1/3 K*K*h*h*h
(2)當為圓臺時:挖基坑工程量 = 1/3 πH(r*r+rR+R*R)
放坡開挖
1.開挖深度不超過4m的基坑且當場地條件允許,并經驗算能保證土坡穩(wěn)定性時,可采用放坡開挖。
2.開挖深度超過4m的基坑,有條件采用放坡開挖時設置多級平臺分層開挖,每級平臺的寬度不宜小于1.5m。
3.放坡開挖的基坑,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坡頂或坡邊不宜堆土或堆載,遇有不可避免的附加荷載時,穩(wěn)定性驗算應計入附加荷載的影響;
②基坑邊坡必須經過驗算,保證邊坡穩(wěn)定;
③土方開挖應在降水達到要求后,采用分層開挖的方法施工,分層厚度不宜超過2.5m;
④土質較差且施工期較長的基坑,邊坡宜采用鋼絲網水泥或其他材料進行護坡;
⑤放坡開挖應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坑內水位和排除地表水,嚴禁地表水或基坑排出的水倒流回滲入基坑。
有支護結構的基坑開挖
1.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相一致,應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后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
2.除設計允許外,挖土機械和車輛不得直接在支撐上行走操作;
3.采用機械挖土方式時,嚴禁挖土機械碰撞支撐、立柱、井點管、圍護墻和工程樁;
4.應盡量縮短基坑無支撐暴露時間,對一級、二級基坑,每一工況下挖至設計標高后,鋼支撐的安裝周期不宜超過一晝夜,鋼筋混凝土支撐的完成時間不宜超過兩晝夜;
5.采用機械挖土,坑底應保留200~300mm厚基土,用人工平整,并防止坑底土體擾動;
6.對面積較大的一級基坑,土方宜采用分塊、分區(qū)對稱開挖和分區(qū)安裝支撐的施工方法,土方挖至設計標高后,立即澆筑墊層;
7.基坑中有局部加深的電梯井、水池等,土方開挖前應對其邊坡做必要的加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