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yī)學實驗室CNAS認可要求: 醫(yī)學實驗室認可準則既是CNAS對實驗室合格評定的;又是企業(yè)籌劃、建設、自我評估實驗室的標準。對于醫(yī)學檢驗室來說,其認可準則包括兩大部分內容:一是認可活動實施的依據;二是指南類文件,如下: (一)醫(yī)學實驗室認可活動實施的依據: ISO/IEC1702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ISO15189 《醫(yī)學實驗室-質量和能力的專用要求》 ISO15190《醫(yī)學實驗室-要求》 (二)實驗室建設及認可指南類文件(部分文件): CNAS-GL001:2018《實驗室認可指南》 CNAS-GL002:2018《能力驗證結果的統(tǒng)計處理和能力評價指南》 CNAS-GL004:2018《標準物質_標準樣品的使用指南》(2019-2-20次修訂) CNAS-GL005:2018《實驗室內部研制質量控制樣品的指南》(2019-2-20次修訂) CNAS-GL008:2018《實驗室認可評審不符合項分級指南》 CNAS-GL011:2018《實驗室和檢驗機構內部審核指南》 CNAS-GL010:2018《標準物質標準樣品證書和標簽的內容》(2019-2-20次修訂) CNAS-GL012:2018《實驗室和檢驗機構管理評審指南》 CNAS-GL021:2018《醫(yī)學領域定性檢測能力驗證實施指南》(2020年9月1日次修訂) CNAS-GL025:2018《校準和測量能力(CMC)表示指南》 CNAS-GL030:2018《企業(yè)內部檢測實驗室認可指南》 CNAS-GL040:2019《儀器驗證實施指南》 CNAS-GL047:2021《醫(yī)學實驗室定量檢驗程序結果可比性驗證指南》
獲得CNAS認可的作用與意義 表明具備了按相應認可準則開展檢測和校準服務的技術能力; 增強市場競爭能力,贏得政府部門、社會各界的信任; 獲得簽署互認協議方國家和地區(qū)認可機構的承認; 有機會參與國際間合格評定機構認可雙邊、多邊合作交流; 可在認可的范圍內使用CNAS國家實驗室認可標志和ILAC國際互認聯合標志; 列入獲準認可機構名錄,提高知名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的第二章認證機構及第九條,任何從事認證活動的檢測認證機構,應取得認證機構資質,應當經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并在批準范圍內從事認證活動。 言外之意就是說在國內從事檢測認證的實驗室,必須要有CNAS等相關國家授權認可。
CNAS資質的授權許可 在具備CNAS資質的機構授權許可體系中,CNAS僅僅是為了保證全國范圍內表現良好的企業(yè)和機構的使用率和降低不良企業(yè)和機構的使用率,進行了一種授權許可體系的控制體系,只有通過了相關考核,證明表現優(yōu)異、技能熟練、能力在行業(yè)中處于中上水平的機構才能夠擁有CNAS資質,獲得中上水平的市場地位。
CNAS資質的基本概念 CNAS資質是指實驗室、檢測機構、認證機構、校驗機構、檢驗機構等在CNAS認可的范圍內,通過認可后發(fā)放的符合《實驗室認可規(guī)則》(CNAS-CL01)等文件規(guī)定的CNAS標志并獲得證書的資格。 具有CNAS資質的機構,是經過CNAS認可,具備獨立、公正、專業(yè)的評定、檢測、認證、校驗、檢驗等業(yè)務能力的機構,是國家、地方政府和消費者信賴的機構。 CNAS認可是指在國際實驗室認可公約(ILAC)和亞太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APLAC)規(guī)定的范圍內,經CNAS組織進行的實驗室的合格評定活動,確認實驗室具有符合國際和國內標準的實驗室技術水平和管理質量,從而發(fā)放認可證書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