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guī)范制作單據:按照信用證的要求,準確、完整、及時地制作各種單據,做到 “單單一致,單證一致”。單據的內容應與信用證條款、貨物實際情況以及相關國際慣例相符,避免出現拼寫錯誤、數據不一致、簽章不全等問題。制作完成后,要仔細審核單據,確保無誤后再提交給銀行。
收到信用證時審查:收到信用證后,立即對其進行細致的審查,明確單據的種類、格式、內容、簽發(fā)人等具體要求,記錄關鍵信息和特殊條款,為后續(xù)制單和審單做好準備。
完成制單后系統復核:所有單據制作完成后,進行系統的復核。首先進行縱向審核,即每份單據自身內容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審核,如發(fā)票的抬頭、簽字蓋章,提單的背書等是否正確完備。然后進行橫向審核,將各單據之間相互關聯的內容進行比對,如發(fā)票、裝箱單和提單上的貨物數量、毛重、凈重等信息要一致,匯票金額與發(fā)票金額要一致等。
與銀行溝通:在單據處理過程中,如有任何疑問或不確定的地方,及時與通知行或議付行溝通,咨詢專業(yè)意見。在交單前,也可將單據先提交給銀行進行預審,根據銀行的反饋意見進行修改和完善,降低因單據不符而遭拒付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