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的主要當事人
委托人:即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保函的一方,通常是需要提供擔保的債務人或義務人,如在工程建設項目中,施工方可能是委托人,為了保證履行合同義務而申請保函。
受益人:是保函中所擔保的權益的享受者,即有權在委托人未履行約定義務時,依據保函向擔保人索償的一方。比如在上述工程建設項目中,發(fā)包方就是受益人,若施工方未按合同約定施工,發(fā)包方可以向擔保人索賠。
擔保人:是開立保函并承擔保證責任的銀行、保險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等。擔保人在委托人不履行義務時,按照保函的規(guī)定向受益人支付款項或履行其他義務。
預付款保函:又稱還款保函,是指擔保人(銀行)根據申請人(合同中的預收款人,通常情況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預付款人,通常是進口商)開立的,保證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未能全部履約,將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賠后向其返還該預付款的書面保證承諾。
擔保范圍
合同義務列舉:詳細說明委托人在基礎合同中應履行的主要義務,如在工程建設合同中,可能包括按照設計要求施工、按時竣工、保證工程質量等;在貨物銷售合同中,可能包括按時交貨、保證貨物質量等。
違約情形界定:明確在哪些情況下構成委托人的違約,以便在出現爭議時能夠準確判斷擔保人是否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審核與審批:銀行或擔保公司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代理協(xié)助客戶解答審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加快審批進度。
簽訂合同與繳費:審核通過后,協(xié)助客戶與機構簽訂保函合同,并按照約定繳納相關費用。
保函出具與交付:獲取保函后,及時交付給客戶,并確保保函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保后管理:在保函有效期內,為客戶提供保后管理服務,如到期提醒、協(xié)助處理可能出現的索賠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