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的主要當事人
委托人:即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保函的一方,通常是需要提供擔保的債務人或義務人,如在工程建設項目中,施工方可能是委托人,為了保證履行合同義務而申請保函。
受益人:是保函中所擔保的權益的享受者,即有權在委托人未履行約定義務時,依據保函向擔保人索償的一方。比如在上述工程建設項目中,發(fā)包方就是受益人,若施工方未按合同約定施工,發(fā)包方可以向擔保人索賠。
擔保人:是開立保函并承擔保證責任的銀行、保險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等。擔保人在委托人不履行義務時,按照保函的規(guī)定向受益人支付款項或履行其他義務。
性質不同:保函是一種擔保文件,擔保人承擔的是第二性的付款責任,即只有在委托人不履行義務時,擔保人才承擔付款責任;而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開證行承擔性的付款責任,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單據符合信用證要求,開證行就必須付款。
擔保金額及貨幣
具體金額:明確擔保人在保函項下承擔的擔保責任金額,金額必須明確、具體,通常以阿拉伯數字和大寫數字同時表示,以防止金額被篡改。
貨幣種類:說明擔保金額所使用的貨幣,如人民幣、美元、歐元等,確保在支付和結算時不會因貨幣問題產生糾紛。
保函類型涵蓋廣泛:包括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質量保函、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保函、訴訟保函、解封保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