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認證 / 認可申請書提交的份數(shù)一般如下:
通常為一式三份:在一般情況下,計量認證申請書需要提交一式三份,比如在傳統(tǒng)的計量認證申請流程中,不少地區(qū)要求申請機構將申請書提交三份給相關認證部門。
部分地區(qū)要求一份:也有一些地區(qū)規(guī)定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請書,如昌江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發(fā)布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操作指南中,就要求提交《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申請書》一份。廣東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也要求提交實驗室資質認定申請書一份。
標志樣式
圖案構成:由 “China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Mandatory Approval” 的英文縮寫 “CMA” 形成的圖案和資質認定證書編號組成。
顏色要求:顏色建議為紅色、藍色或者黑色。
規(guī)格要求:使用標志時,應按照標志規(guī)定的比例,根據(jù)情況放大或縮小,不可更改標志比例,標志上下部分的顏色應一致。
加蓋位置
報告封面:CMA 標志加蓋(或者印刷)在檢驗檢測報告或者證書封面。
其他位置:檢驗檢測專用章加蓋在檢驗檢測報告封面的機構名稱位置或者檢驗檢測結論位置,騎縫位置也應加蓋。
特殊情況規(guī)定
可以不蓋的情形:實驗室為科研、教學、內部質量控制等活動出具檢驗檢測數(shù)據(jù)、結果時,在資質認定證書確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內的,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或者證書上可以不標注 CMA 標志。
不得加蓋的情形:檢驗檢測機構超出資質認定證書確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或者證書上不得標注 CMA 標志;未加蓋資質認定標志(CMA)的檢驗檢測報告、證書,不具有對社會的證明作用,檢驗檢測機構接受相關業(yè)務委托,涉及未取得資質認定的項目,又需要對外出具檢驗檢測報告、證書時,相關檢驗檢測報告、證書不得加蓋資質認定(CMA)標志,并應在報告顯著位置注明 “相關項目未取得資質認定,僅作為科研、教學或內部質量控制之用” 或類似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