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條件:依法成立并能夠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與其從事檢驗檢測活動相適應的檢驗檢測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具有固定的場所,工作環(huán)境滿足檢驗檢測要求;具備從事檢驗檢測活動所需的檢驗檢測設備設施;具有并有效運行保證其檢驗檢測活動獨立、公正、科學、誠信的管理體系;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或者標準、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的特殊要求。
建立體系:檢驗檢測實驗室依據(jù)相關標準和要求建立管理體系,包括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等,并確保其有效運行,一般需試運行三個月以上。
提交申請:申請人按照要求填寫《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申請書》,并準備相關資料,如法人證明文件、人員勞動關系證明、場所證明、設備設施清單、管理體系文件、典型檢驗檢測報告或證書等,一并提交給省級以上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
受理決定:資質認定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會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文件評審:受理申請后,評審組對申請資料進行文件評審,審查申請機構的管理體系文件、人員資質、設備設施等是否符合資質認定的要求,以確定是否安排現(xiàn)場評審。
促進技術交流與合作:CNAS 認可為檢測機構提供了參與國際技術交流與合作的平臺。通過參與 CNAS 組織的活動,檢測機構可以了解國際技術和標準動態(tài),與國內外同行建立聯(lián)系與合作,推動行業(yè)技術進步和標準化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