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時間
廣州中級職稱評審一般每年開展一次,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申報時間通常在每年的 7 - 8 月。
評審時間一般在 9 - 11 月。
公示時間一般在 12 月。
2020 年度及以前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時,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 9 月 1 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 12 月 31 日。例如,2020 年評審取得初級職稱,2024 年申報中級職稱,那么論文發(fā)表時間需在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間。
2020 年度及以前認定取得職稱的人員:申報高一級職稱時,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認定通過之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 12 月 31 日。
2021 年度及此后評審和認定取得職稱的人員: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時,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下一自然年 1 月 1 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 12 月 31 日。比如 2021 年評審取得初級職稱,2024 年申報中級職稱,論文發(fā)表時間應(yīng)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