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灰水洗設備詳細分步流程(1)飛灰預處理篩分除雜:通過振動篩或氣流分選去除飛灰中的大顆粒雜質(如未燃盡碳粒、金屬碎片)。
計量給料:采用螺旋給料機或皮帶秤控制飛灰進入水洗系統(tǒng)的量(通常按批次或連續(xù)進料)。
(2)水洗反應(核心步驟)一次水洗:
飛灰與清水(或回用廢水)按固液比1:3~1:5混合,加入攪拌罐。
攪拌條件:轉速30~60 rpm,時間20~40分鐘,必要時加熱至50~80℃(促進氯鹽溶解)。
可添加鹽酸(HCl)或螯合劑(如EDTA)調節(jié)pH至2~4,強化重金屬溶出。
二次/逆流洗滌:
一次洗滌后的飛灰進入二級水洗槽,用新鮮水進一步清洗,減少殘留污染物。
逆流設計:二次洗滌水可作為下一次一級水洗的補充水,節(jié)約用水量。
(3)固液分離壓濾脫水:
采用板框壓濾機或帶式壓濾機,將洗滌后的飛灰漿液脫水至含水率20%~30%。
濾液(廢水)進入處理系統(tǒng),濾餅(濕飛灰)進入干燥環(huán)節(jié)。
離心分離(可選):
高速離心機用于更的固液分離,適合細顆粒飛灰。
(4)飛灰后處理干燥:
采用回轉干燥窯或流化床干燥機,將飛灰含水率降至<5%。
穩(wěn)定化/固化(可選):
對重金屬殘留較高的飛灰,添加水泥、磷酸鹽等穩(wěn)定劑,降低浸出毒性。
(5)廢水處理中和沉淀:
調節(jié)廢水pH至8~9(加石灰或NaOH),使重金屬生成氫氧化物沉淀。
絮凝沉降:
投加PAC(聚合氯化鋁)、PAM(聚丙烯酰胺)加速懸浮物沉降。
深度處理:
活性炭吸附或離子交換樹脂去除微量重金屬。
反滲透(RO)脫鹽后回用,減少新鮮水消耗。
(6)資源化利用建材原料:處理后的飛灰可作為水泥混合材、陶粒或路基材料(需符合《GB/T 1596-2017》)。
填埋處置:達標飛灰(如氯含量<1%)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GB 16889-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