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管理體系并有效運行:依據(jù) CNAS 的認可準則建立管理體系,如檢測實驗室、校準實驗室適用 CNAS-CL01(等同采用 ISO/IEC1702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管理體系至少正式、有效運行 6 個月后,進行覆蓋全范圍和全部要素的內(nèi)部審核和管理評審。
提交申請:實驗室在自我評估滿足認可條件后,登錄CNAS 網(wǎng)站“實驗室 / 檢驗機構(gòu)認可業(yè)務(wù)在線申請” 系統(tǒng)填寫認可申請(CNAS-AL01、CNAS-AL02),并按要求提供其他申請資料,如質(zhì)量手冊、程序文件等。同時,向 CNAS 認可七處遞交認可申請,簽署《認可合同》,并交納申請費。
受理決定:CNAS 秘書處收到申請資料并確認交納申請費后,會確認資料的齊全性和完整性,然后進行初步審查,以確認是否滿足申請受理要求,進而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文件評審:CNAS 秘書處受理申請后,將安排評審組長對實驗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查。若發(fā)現(xiàn)文件不符合要求,CNAS 秘書處或評審組長會以書面方式通知實驗室進行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