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性與備案要求
企業(yè)印章:必須經公安局備案,未備案的公章、財務章等不具備法律效力,且可能涉嫌違法。
禁止私刻:不得偽造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印章,否則將面臨《治安管理處罰法》或《刑法》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
保管與使用規(guī)范
專人保管:企業(yè)印章需指定專人存放,使用時登記臺賬,避免丟失或濫用;
防損保養(yǎng):橡膠章、原子章避免接觸高溫或溶劑,木質章定期上蠟防裂;
廢棄處理:舊印章需及時銷毀(如切割、熔毀),企業(yè)廢棄印章需按規(guī)定交回公安局或備案銷毀。
企業(yè)注冊刻章
必刻印章:公章、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合同專用章可根據需求加刻;
注意:刻章費用因材質不同而異(如橡膠章約 50-100 元,銅章約 200-500 元),備案時需攜帶全套工商材料。
光敏印章墊
材質:由高分子感光材料制成,表面為白色或透明狀,內部多孔結構可儲墨。
作用:感光成像的載體,通過曝光固化形成印章圖案。
規(guī)格:根據印章尺寸選擇(如 2cm×2cm 至 5cm×5cm 正方形 / 圓形),需匹配曝光機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