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管理體系并有效運行:依據(jù) CNAS 的認可準則建立管理體系,如檢測實驗室、校準實驗室適用 CNAS-CL01(等同采用 ISO/IEC1702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管理體系至少正式、有效運行 6 個月后,進行覆蓋全范圍和全部要素的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
文件評審:CNAS 秘書處受理申請后,將安排評審組長對實驗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查。若發(fā)現(xiàn)文件不符合要求,CNAS 秘書處或評審組長會以書面方式通知實驗室進行糾正。
整改驗收:對于評審中發(fā)現(xiàn)的不符合,實驗室要及時進行糾正,一般情況下,CNAS 要求實驗室實施整改的期限是 2 個月。整改完成后,評審組對整改材料進行審查驗收。
體系運行時間不足
管理體系正式運行未滿 6 個月,或未完成覆蓋全范圍、全要素的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不符合 CNAS 對體系有效性的基礎要求。
內審或管理評審記錄不完整(如缺少不符合項整改驗證、評審結論不明確),無法證明體系的持續(xù)改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