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 的基本概念
定義:CNAS(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是由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并授權的國家認可機構,負責對實驗室、檢驗機構等的認可工作。
依據(jù)標準:主要依據(jù) ISO/IEC 1702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該標準規(guī)定了實驗室在管理體系、技術能力、人員、設備、環(huán)境等方面的要求。
認可范圍:涵蓋化學、物理、生物、醫(yī)學、機械等多個領域的檢測和校準活動。
建立管理體系并有效運行:依據(jù) CNAS 的認可準則建立管理體系,如檢測實驗室、校準實驗室適用 CNAS-CL01(等同采用 ISO/IEC1702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管理體系至少正式、有效運行 6 個月后,進行覆蓋全范圍和全部要素的內(nèi)部審核和管理評審。
批準發(fā)證:評審組提交材料至 CNAS 秘書處,秘書處審查符合要求后,提交評定委員會評定,并做出是否予以認可的評定結論。CNAS 秘書處會向獲準認可實驗室頒發(fā)認可證書以及認可決定通知書,并在 CNAS 網(wǎng)站公布相關認可信息。
能力范圍界定問題
申請的檢測 / 校準項目表述不規(guī)范(如未明確檢測對象、方法標準代號 / 版本),或超出實驗室實際能力(如申請了未配備設備的項目)。
方法標準未使用有效版本,或未提供標準查新記錄(如引用已廢止的國標 / 行標)。